好康報報!
除了一些溫泉知識的交流,這裡還記錄了一些平常我工作的瑣碎事情,各位朋友如果有新奇的資訊歡迎交流‧
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Alcohol 120% 2.0.0.1331_完全破解版
相信所有的七年級生都知道,當有人去某店買了某謎片之後一定會請會破解或燒錄的人把檔案轉出變成映像檔然後重複燒錄造福班上同學,這個製造映像檔和燒錄的動作,其實就要歸功這個虛擬光碟的始祖!酒精120%這軟體很酷!具我所知!他可以模擬光碟機、製造映像檔、複製光碟並且使用起來相當簡單!!當然”祂”還有許多更貼心更方便的設計!但是礙於本人沒有時間這麼深入!因此提供下列軟體簡介攻大家參考!Alcohol 120%下載點
【軟體名稱】:Alcohol 120% 2.0.0.1331_完全破解版
【軟體語言】:多國語言
【軟體語言】:繁體中文
【檔案大小】:12.2 MB
【軟體語言】:多國語言
【軟體語言】:繁體中文
【檔案大小】:12.2 MB
Alcohol 120% 是一套結合光碟虛擬和燒錄工具軟體,不但具有製作光碟虛擬映像檔和模擬 31 台光碟機的強大能力,而且簡單又實用,如果你同時有光碟機和燒錄機,更可以直接進行對燒或將映像檔燒錄至空白光碟片之中。
Alcohol 120%這個光碟燒錄軟體的完整解決方案,能完整的模擬原始光碟片,讓你能不必將光碟映像檔燒錄出來便可以使用虛擬光碟機執行虛擬光碟且其效能比實際光碟機更加強大;另外,Alcohol 120% 可支援多種映像檔案格式,你可以利用其他軟體所產生的光碟映像檔直接掛載進 Alcohol 120%之虛擬光碟機中,便可直接讀取其內容;你也可以直接將 CD,DVD 或光碟映像檔燒錄至空白 CD-R / CD-RW / DVD-R / DVD-RW / DVD-RAM / DVD+RW 之中,而不必透過其他的燒錄軟體,方便你對光碟及映像檔的管理。
* 產品特色
* 可虛擬 31 部虛擬光碟機
* 讓電腦遊戲玩家擁有 200 倍超高速光碟機,不用煩惱光碟機速度太慢
* 可直接進行對燒或將映像檔燒錄至空白光碟片
* 同時支援多部燒錄器並同時進行讀取及燒錄動作
* 可用 RAW 模式執行 1:1 的讀取和燒錄並忠實的將光碟備份或以光碟映像檔儲存
* 支援讀取及燒錄各式光碟映像檔 (mds, ccd, cue, bwt, iso 和 cdi)
* 使用簡單,使用滑鼠點選三次即可執行對燒
* 支援 AudioCD、VideoCD、PhotoCD、Mixed Mode CD、CD Extra、Data CD、CD+G、DVD (Data)、DVD-Video 的讀取及燒錄
Alcohol 120%這個光碟燒錄軟體的完整解決方案,能完整的模擬原始光碟片,讓你能不必將光碟映像檔燒錄出來便可以使用虛擬光碟機執行虛擬光碟且其效能比實際光碟機更加強大;另外,Alcohol 120% 可支援多種映像檔案格式,你可以利用其他軟體所產生的光碟映像檔直接掛載進 Alcohol 120%之虛擬光碟機中,便可直接讀取其內容;你也可以直接將 CD,DVD 或光碟映像檔燒錄至空白 CD-R / CD-RW / DVD-R / DVD-RW / DVD-RAM / DVD+RW 之中,而不必透過其他的燒錄軟體,方便你對光碟及映像檔的管理。
* 產品特色
* 可虛擬 31 部虛擬光碟機
* 讓電腦遊戲玩家擁有 200 倍超高速光碟機,不用煩惱光碟機速度太慢
* 可直接進行對燒或將映像檔燒錄至空白光碟片
* 同時支援多部燒錄器並同時進行讀取及燒錄動作
* 可用 RAW 模式執行 1:1 的讀取和燒錄並忠實的將光碟備份或以光碟映像檔儲存
* 支援讀取及燒錄各式光碟映像檔 (mds, ccd, cue, bwt, iso 和 cdi)
* 使用簡單,使用滑鼠點選三次即可執行對燒
* 支援 AudioCD、VideoCD、PhotoCD、Mixed Mode CD、CD Extra、Data CD、CD+G、DVD (Data)、DVD-Video 的讀取及燒錄
最新的捷運路線圖
<明年捷運路線大調整 台北通勤族頭痛>
點圖看放大!!
新北市新店、中永和民眾,自明年中以後,要搭捷運前往台大醫院、台北車站都必須轉車了。台北捷運規劃,明年中起,淡水線將與中和線、新店線陸續分家;明年六月,中和線將改與新莊蘆洲線連接,新店線則將在明年底與淡水線「分手」,初期僅通至西門站。
也就是,明年六月,中和線與新蘆線,將透過新完工的東門站(取代原中正紀念堂站)連通,中和線「南勢角─北投」,將變為「南勢角─蘆洲」與「南勢角─台北車站或台大醫院,要在古亭站轉車。
另外,明年底信義線通車後,淡水線也將與新店線分家,改與信義線串連,路線由「淡水─新店」變為「淡水─象山」。而原可直達淡水的新店線,路線則變為「新店─西門」,現有小南門線則取消。新店要前往台北車站與淡水民眾,要在中正紀念堂站換車。
北市府捷運局綜規處處長王偉表示,為疏散台北車站轉運壓力,交通部早在八十二年五月已核定台北捷運整體後續路網初期規劃,新莊線明年初通車後,現有捷運行駛及轉乘路線將調整。
首先,明年初新莊線「大橋頭站─輔大站」七站通車後,原忠孝新生站發車往西路線,將由現行僅「忠孝新生─蘆洲」段,從大橋頭站起再分叉新增「忠孝新生─輔大」路線,合稱「新蘆線」。
明年六月,東門站完工後,中和線與新蘆線將透過東門站連通,成為「中和新蘆線」,中和線「南勢角─北投」路線,將變為「南勢角─蘆洲」與「南勢角─輔大」。將連接中永和、三重及新莊、蘆洲。
明年底信義線通車後,淡水線也將與新店線分家,改與信義線串連,由「淡水─新店」變為「淡水─象山」,未來民眾可從淡水直達東區一○一。
而原可直達淡水的新店線,明年底以後,則變為「新店─西門」,小南門線取消。後年底松山線通車後,新店線將由西門站經原淡水線中山站與松山線串連,到達北市松山區。
王偉說,若順利,兩年後台北捷運路網將整合為「新店─松山」線(綠線)、「淡水─信義」線(紅線)、「中和─新蘆」線(橘線)、「南港─板橋」線(藍線)與「文山─內湖」線(棕線)。
2011年12月4日 星期日
轉檔救星-格式工廠
家裡買了LG的液晶電視之後,發現現在影片來源如果呈現的方式無法以高畫質呈現的話!幾乎看起來是興趣缺缺,再一次的機緣下我不小心用家裡隨身碟試著想播放裡面的高畫質影片, 沒想到竟然可以!而且連字幕都可以出現,經過反覆的試驗之後,我發現家裡電視如果有USB的輸入孔,那就一定要把電視的操作說明翻出來看看!
目前市面上新出的電視幾乎都會支援部分影音檔的播放,更高規格的甚至還內建網路瀏覽器,真可以說是科技始終來自於人性,知道各位消費者現在的需求到底是什麼!
以我家裡現在LG的電視為例,目前支援的影音格式如下
所以當我找到了任何一個影片想看的話,我必須在網路上找到該影片並符合電視支援的影音格式才可以播放!這下幽默了!讓我嘗試了一次高畫質的享受!老實說我再也回不去了!很想每天都只看高畫質的影像!於是乎!在我搜尋了一陣子之後!找到了一個真正可以符合我需求的轉檔軟體!
到底有多厲害請詳細的參考下列簡介
格式工廠(Format Factory)應該是目前網路上最神奇、強大的轉檔軟體,從靜態圖片到動態影片以及光碟檔案通通都可以被格式工廠給包辦,最重要的是這套軟體竟然是免費的,而且有中文語系,讓軟體有我們熟悉的正體中文介面!除此之外,阿榮也將它製作成免安裝版,讓軟體可以輕鬆帶著跑!
這套軟體支援了圖片、音樂、影片、光碟輸出等多媒體的轉換處理,使用者可以很輕鬆地將檔案做轉檔動作,再也不必煩惱轉換到特定檔案還要去額外找軟體來用。格式工廠目前軟體支援如下:
· 所有類型視訊轉成:MP4/AVI/3GP/RMVB/GIF/WMV/MKV/MPG/VOB/MOV/FLV/SWF
· 所有類型音訊轉成:MP3/Wma/Flac/AAC/MMF/AMR/M4A/M4R/OGG/MP2/Wav/WavePack
· 所有類型圖片輸出:JPG/PNG/ICO/BMP/GIF/TIF/PCX/TGA
· DVD轉成影片檔
· 音樂CD轉成音訊檔案
· DVD/CD轉成ISO/CSO
· ISO和CSO互轉
· MP4檔案支援:iPod/iPhone/PSP/BlackBerry等指定格式
· 來源檔案支援RMVB
· 影片合併、音訊合併、混流
上面引述另一位版大的說明,其實我要補充的一點是!這軟體竟然還可以合併影像和字幕!!!這對不會使用字幕合併軟體的人真是一大福音!!
提供下載連接供大家參考!如果檔案不見了!記得留言跟我說一下!!
家常菜-三杯雞
昨天新竹看完婚紗修片之後殺去大潤發買傳說中的健康薄餅,順便買了一些切塊的雞腿,本來想說天氣冷搞個麻油雞來吃,到家之後跟柔是臨時起義不然來弄三杯雞好了!!
於是乎開始在廚房翻翻找找,三杯顧名思義就是「酒一杯、醬油一杯、糖一杯」這三項剛好都有!!再來就是打電話給媽媽問問到底該怎麼下手!!雖然第一次作業,但半小時之後也弄出了一桌還滿美味的晚餐!
這次的主角是三杯雞!
阿基師的三杯雞做法
特色:
§ 三杯雞料理元素:米酒、醬油、麻油
§ 雞肉口感滑嫩帶有膠質
§ 肉質不可變柴
§ 鍋底乾乾爽不帶油
做法:
1. 先將雞腿劃開去骨將骨頭中的血塊去除。※骨頭同煮可釋放出膠質。
2. 將雞肉入水鍋汆燙。※汆燙可去除雜質並縮餖烹煮時間。
3. 起鍋加入香油,再加入少許麻油,加薑片、蒜頭爆香。※蒜頭不可切片以免後會變糊。
4. 加入辣椒、蔥段爆香。
5. 加入雞肉拌炒煸香。
6. 砂鍋加熱空燒。
7. 雞肉鍋中加入8匙米酒、4匙醬油、2匙糖、少許麻油。※加糖會有亮度及甘醇度。※若能使用冰糖更好,不會過甜。※糖會產生焦化,使三杯雞肉會有黑亮的色澤。
8. 蓋上鍋蓋以小火燜煮。※雞皮的油份會分解出來,和麻油會帶出香味。
9. 雞燜煮好的雞肉倒入已加熱的砂鍋中。
10. 加入九層塔提香。
11. 加蓋10秒。
生育補助完全攻略!!!
目前本人也將邁入人生的另一個階段,除了結婚之外就是要生孩子了,因為生育率逐年降低,各縣市政府也都推動了自己的生育補助辦法,經過搜尋整理,有關生及育的相關補助大致上有1.生育給付或生育經貼2.各縣市政府的家庭托育費用補助3.勞保局的生育給付4.勞保局的育兒津貼5.公保或農保6.個人保險
詳細說明請參考下列敘述:
1. 各縣市鄉鎮市公所 (戶籍所在地) 的生育給付或生育津貼 - 約五千元(生產後六個月內申請)
因各地規定不同,補助金額從零元到一萬元的都有,有的僅補助第一胎,有的僅補助低收入戶,有的無論幾胞胎、第幾胎都可以有補助,所以能領多少要看運氣,如果有的話大多是 3000~10000 元。但若是有計畫性的懷孕,或許可以考慮將戶籍遷移到補助較高的縣市 (通常需設籍6個月~1年以上)。但這些補助經常會有規定上、金額上的變動,所以能否申請與如何申請,還是到各市鄉鎮市公所網頁或電洽社會處/科查詢。
2. 各縣市政府的家庭托育費用補助 - 每個月約三千元
一般家庭 (家庭年總收入150萬元以下) 因父母 (或監護人) 雙方或單親一方因就業,致無法自行照顧家中未滿2歲幼兒需送請保母人員 (居家保母或托嬰中心) 照顧,補助每位幼兒每月 3,000元,補助至幼兒滿 2 歲止。而這個計畫幾乎每個縣市政府都有,所以應該無論在哪都申請的到。而托育的保母除了需要有保母證照外,還需加入這地縣市政府的"社區保母系統",套過這個系統內各相關單位所媒合轉介的保母,才能夠申請這項補助。相關詳細規定可參考媽媽寶寶網站的詳細介紹。
而有關去哪邊找符合申請資格的保母,其實主要可以分為全國性或區域性的網站,大家可參考以下我所收集到的網頁 (將以全國性網頁為主):
內政部全國資訊網
該網站雖然說是政府單位、且也是全國社區保母系統的主要資訊來源,不過能搜尋到的資料雖然很多筆但卻很有限。如果你以地區搜尋的話,你只能看到保母編號、保母大概的所在、以及負責該地區的社區保母系統的聯絡電話 (竟然只提供號碼、沒有提供網頁)。所以你還必須要去聯繫該地區的社區保母系統後,才可以得到保母的資訊。而它另外還有一個以距離來尋找的功能,其計算距離的功能相當的不準確,所以整個網站提供給父母親的保母資訊其實不多,參考價值也不高。以下介紹的網站將不會比上述的差~~
該網站除了有保母的資本資料 (姓名、地址)、聯絡方式 (電話、EMAIL、網頁)外,還可以觀看父母詢問次數、可托嬰名額、以及保母簡述、專業證照與設施環境介紹。其中 "父母詢問次數" 可以大概出這名保母的熱門程度,如果該保母有網頁的話還可以大概的觀察保母的用心程度如何。至於 "可托嬰名額" 這個數據不算太準確,還是實際聯繫會比較清楚。
除了基本資料外,還有年齡、托育情形與受訓單位(學經歷)的介紹。
保母系統的資訊也算詳細,除了基本介紹與簡介外,還有 Google 地圖可以看。不過系統中的保母人數並不很多就是了。
資料也算詳盡,感覺保母人數很多。不過比較麻煩的是,他還要你申請帳號密碼才給看詳細資料,且不斷的另外開啟新視窗,頗為麻煩。
3. 勞保局的生育給付 - 約三萬元 (生產後兩年內申請)
是生產前6個月的1個月平均薪資,簡單來說就是會給你投保薪資的一個月的金額的補助。假設最近半年每個月薪水是三萬元的話補助金就是三萬元。不過"總"投保年資必須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請,且只有媽媽才可以向勞保局申請。
4. 勞保局的育嬰津貼 (需留職停薪) - 每個月約一萬八千元,夫妻加起來最長可達一年
生產完可以留職停薪,最長兩年。而前六個月可以申請"育嬰津貼",每個月可領到60%的薪資,且爸爸也能申請,但不得同時申請。不過開辦的第一年只有一萬五千位媽媽和兩千多位爸爸申請,人數不算很多,且也大多是任職於小公司的比例比較多,恐怕是擔心留職停薪辦了以後工作也會丟了吧。勞保局參考資料
5. 公保、農保津貼
公保、農保也都另有生育補助和育嬰津貼,不過因為我沒有,所以也就沒去研究了。
6. 個人保險
在來就是個人的人壽保險了,因為有的保險產品是生產後會另外還會發放保險金的,而自然產和剖腹產的金額也不同。
2011年03月01日更新
但是比起各縣市的生育補助,最優秀最厲害的還是台北市的”祝你好運”
2011年03月01日更新
但是比起各縣市的生育補助,最優秀最厲害的還是台北市的”祝你好運”
1. 婚後孕前健康檢查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2. 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 (名額有限,額滿為止)。
3. 每胎2萬元生育獎勵
4. 5歲以下孩童、月發2,500元育兒津貼
5. 5歲免學費補助
6. 國小、幼稚園課後照顧方案
2011年12月1日 星期四
溫泉開發許可辦法 99.07.19修訂
第 1 條 | 本辦法依溫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五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 |
第 2 條 | 溫泉取供事業開發溫泉,應附土地同意使用證明,並擬具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或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向開發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或補辦開發許可。 | |
第 3 條 | 本法第五條所稱一定規模,指每日溫泉取用量達七十立方公尺者。本法第五條所稱無地質災害之虞,指非位於活動斷層、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或嚴重地層下陷之地區。 前項活動斷層地區,指位屬活動斷層兩側各一百公尺範圍內者;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指位於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開之土石流潛勢溪流影響範圍內者;嚴重地層下陷地區,指位於經濟部公告之嚴重地層下陷地區者。 | |
第 4 條 | 溫泉取供事業開發許可之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申請開發許可所附之土地同意使用證明,如屬公有地者,應檢附該土地管理機關之許可或同意書函,如屬私有地者,則應依法公證。 前項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期限不得少於二年,如屬國有土地者,得分年提出。但開發期程少於一年者,其使用期限不得少於一年。第一項土地同意使用證明,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土地所有權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或土地管理機關名稱。 二、使用人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使用人為機關(構)或團體時,其名稱、機關或主事務所所在地及代表人之姓名。 三、同意使用年限。 四、使用之限制事項。 五、其他約定事項。 土地所有權人為申請人時,得檢附土地所有權狀影本替代土地同意使用證明。 | |
第 5 條 | 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申請人之名稱或姓名及所在地或住所;申請人如為自然人者,其身分證統一編號,如為非自然人者,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所。 二、開發之位置、範圍、預定之溫泉取用量。 三、土地使用現況圖、土地分區及用地說明、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 四、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 五、溫泉取用之目的及其使用規劃。 六、溫泉取用設施或其他水利建造物之使用、維護方法、說明、取用量估算及其影響評估。 七、溫泉泉質、泉量、泉溫監測計畫、環境維護及安全措施。 八、溫泉開發工程相關圖說、規格及內容說明。 九、施工順序及預定實施期程。 十、維護管理計畫。 前項第四款所稱溫泉地質報告,指地質調查、探勘、分析、評估之報告及圖件。 | |
第 6 條 | 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應載明下列事項: 一、 申請人之名稱或姓名及所在地或住所;申請人如為自然人者,其身分證統一編號,如為非自然人者,其代表人或管理人之姓名、住所。 二、 現已使用溫泉之位置、範圍、溫泉取用量說明及使用事業類別。 三、 土地使用現況圖、土地分區及用地說明、土地登記簿及地籍圖謄本。 四、 開發範圍之溫泉地質報告。 五、 溫泉取用設施或其他水利建造物之使用、維護方法、說明、取用量估算及其影響評估。 六、 溫泉泉質、泉量、泉溫監測計畫。 七、 現況改善計畫。 前項第四款之溫泉地質報告內容,依前條第二項之規定。 | |
第 7 條 | 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格式如附表。 | |
第 8 條 | 第五條及第六條之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應經水利技師及應用地質技師之簽證。 | |
第 9 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受理溫泉開發許可申請之日起,三個月內作成審查決定,並將審查決定送達申請人。 前項審查,認有文件不備或不合法定程序而可補正者,應於收受申請書件後二十日內逐項列出,一次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備者,不予受理。 第一項期間,經通知補正者,自補正之次日起算。 | |
第 10 條 |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查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及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除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得逕行駁回其申請者外,應邀集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及專家、學者組成審查會,並得通知申請人列席說明。但適用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者,得免召開審查會。 一、 溫泉開發違反本法第六條第一項之規定。 二、 其他依法禁止於該地區開發及使用之規定。 審查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時,應考量下列各款情形: 一、 溫泉開發是否有影響周邊地區之溫泉湧出量、溫度、成分或其他損害公共利益之虞。 二、 開鑿之溫泉井是否有損害水文地質、土體或岩體,並造成公共安全之虞。有否符合溫泉區管理計畫。 三、 溫泉之總量管制。 | |
第 11 條 | 申請人應於取得開發許可後,二年內完成溫泉開發,並申請開發完成證明。 申請人因故未能如期完成溫泉開發者,應於期限屆滿日之三十日前,敘明事實及理由,申請展延,展延以二次為限,每次不得超過六個月;未依規定申請展延,或已逾展延期限仍未完成開發者,其開發許可自規定期限屆滿或展期之期限屆滿之日起,失其效力。 | |
第 12 條 | 溫泉開發應依核准之溫泉開發及使用計畫書施工或依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辦理改善;施工中或完工後如有變更,除下列各款情形,應加附變更計畫者外,其餘變更,應檢附相關文件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核准變更之: 一、 溫泉取用設施結構體或溫泉井深度增減超過原核定深度百分之十。 二、 增加溫泉出水量超過原核定量百分之十或增加機械動力。 三、 開發範圍內溫泉取用設施位置。 四、 取水管線或儲槽。 五、 監測計畫。 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之變更計畫,應經水利技師及應用地質技師簽證。 | |
第 13 條 | 溫泉開發之興工、興工後停工、復工或完工,應報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備查;開發完成後,無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由直轄巿、縣(巿)主管機關發給開發完成證明文件。 一、 未依許可內容開發。 二、 未取得溫泉水權狀。 三、 開鑿溫泉井者而未檢具開鑿完成三個月內,經水利技師及應用地質技師簽證之鑽探紀錄及水量測試及其他相關資料。 四、 未檢具溫度量測及溫泉成分報告。 前項第三款所稱鑽探紀錄,指地質柱狀圖及井體竣工圖;水量測試,指抽水設備竣工圖、抽水試驗紀錄表及抽水試驗分析成果。符合以下規定之一,得免附鑽探紀錄及水量測試: 一、 以簡易溫泉開發許可申請書申請補辦開發許可者。 二、 以溫泉使用現況報告書申請補辦開發許可,經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認定者。 直轄市、縣(巿)主管機關為審查溫泉開發是否符合第一項各款規定,得召開審查會,並得視需要會同審查委員現勘。 | |
第 14 條 | 本辦法自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施行。 |
大家參考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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